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学院专业实训中心、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院专业实训教学水平,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实训中心是将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以开展和组织专业实习实训为主要任务的实践实训平台。
第三条专业实训中心是实施和推进专业实训的重要平台,对推动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专业实训中心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专业实训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专业实训中心的主要类型与任务
第五条专业实训中心的主要类型
为推进文学院专业实训工作,文学院成立专业实训中心,下设师范技能实训中心、新媒体实训中心、对外汉语实训中心、写作实训中心、普通话实训中心、书法实训中心、演讲实训中心、阅读实训中心、国学教育中心(国学教育工作室)、圆通科学工作实训中心等实训中心,统筹推进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实训工作,努力强化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指导与专业实训教育。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和增设专业实训中心,优化学生专业素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专业实训中心的主要任务
1.文学院专业实训中心负责做好文学院专业实训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整体协调、对上和对外联络与沟通等;其下设专项专业实训中心负责做好某方面的专业实训工作。
2.做好学生专业实训团队的组建完善与活动的规划设计,推动学生开展活动。
3.负责联络与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做报告、讲座、培训,提高学生专业素养与专业技能。
4.做好专业实训方面比赛及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评选,由学院或学校进行表彰。
5.积极组织参加校外相关专业比赛,提高师生参加比赛的积极性,以优异成绩提高文学院及学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6.与地方及兄弟院校的相关组织加强联络与交流,优化完善专业实训。
7.负责遴选校内外专家学者,为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课程提供“双导师”、兼职教师、客座教授的聘任人选。
8.做好学生专业实训方面相关素质与状况的校内调研与交流,为优化专业实训提供意见建议。
9.结合专业实训,为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课程设置提供意见建议,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10.协助学院对相关学院所属专业实训室进行管理,完成学生的相关专业实训的教学任务。
11.支持专业实训相关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动相关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12.助力学院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七条实习实训室的主要任务
1.对相关实验室和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2.承担全院各专业学生的相关实验教学任务;
3.可适时面向全校开放实验室,支持有关学科及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积极开展科研、教研与改革,助力学院培养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第八条专业实训(实验)中心应不断充实与改进专业实训内容,改革专业实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专业实训中心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专业实训中心的建设应本着“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整合校内及学院资源,规范专业实训管理,提高专业实训效率。
第十条根据现有实习实训室数量和承担的教学情况,结合学科性质和专业特点,分批、分层次建设专业实训中心,配备专职主任或兼职主任,推动开展各项专业实训,并科学、合理地管理相关实习实训室。
第十一条各专业实训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校内外专家、专兼职教师组成的专业实训团队,制定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专业实训工作,以扎实深入的专业实训,积极推进学院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二条学院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对专业实训中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开展相应的评优评先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