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语文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能够胜任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学与研究的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知识要求:掌握一定的史学、哲学、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系统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本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语文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本专业的学科发展有所了解;
2.能力要求: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备基本的教学工作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获得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语文教学基本理论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一定的艺术鉴赏力;具有较好的管理、公关能力;
3.素质要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二、学制及学分要求
基本学制三年,修满12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31.5学分,学科教育课程16学分,专业教育课程40.5学分,创新创业模块课程7学分,集中实践教学课程25学分。
三、核心课程
现代汉语、逻辑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写作、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