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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8-03-12 00:00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我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有关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枣庄学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认真执行。

三、评选比例:优秀学生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上报材料:由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推荐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枣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登记表》、《枣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相关的名单汇总表,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空表可从枣院学工QQ群(179903020)下载,一式两份,双面印制。

各学院所推荐候选人须在院内公示三天(不含节假日),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上报日期:2018年3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处108室,凡在规定时间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jiaoyu@163.com

六、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犯校规校纪的毕业生,学校收回其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审批材料,并取消其相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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