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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水、节电工作的通知
2019-06-03 00:00     (浏览量:)

各部门(单位)、各位老师、同学们:

近年来,枣庄市持续遭遇干旱,地表水水资源可配置利用量大幅减少,用水连年告急;另外夏季用电高峰期已至,为切实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节水、节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节约型校园是教育系统落实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学校本身的资源节约,降低办学成本,还有利于促使广大师生树立节约意识,形成良好工作生活习惯,为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努力形成节水,节电的良好氛围

各个部门和全体师生要从我做起,注重细节,努力形成“节约水电,人人有责”、“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校师生的节水、节电意识。

三、节水、节电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节水

1.日常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见到滴水的龙头,及时拧紧;发现漏水、开关损坏应及时报修。

2.大力提倡使用脸盆接水洗脸、洗手。

3.涮洗拖把、抹布时不要过量用水。

4.加强对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抢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二)节电

1.养成随手关灯习惯,离开办公室、教室等场所时,必须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2.当办公室、教室自然光线充足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源;人少时,少开灯;走廊、通道、卫生间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白天尽可能不开灯。

3.离开办公室前应随手关闭电脑(包含显示器电源)、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4.使用会议室单位,会议结束时须将电灯、空调随手关闭。

5.严格禁止在办公室内自行安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6.严禁在学校给私家车辆充电。

7.关于空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8.教学楼、实验楼值班人员确保晚自习结束后,关闭教室灯、卫生间水龙头后方可关门离开。

四、强力督促,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节水节电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节水节电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领导干部等要从自身做起,在节水、节电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年级、本班学生的节水、节电宣传教育,使节水节电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要从自身做起,在节水、节电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后勤服务处与相关部门要联合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浪费与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予以处置。

请各部门、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行动起来,为节约能源,创建绿色学校,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学校办公室

后勤服务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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