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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2-30 00:00     (浏览量:)

2019届各毕业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枣院学通字〔2018〕106 号)要求和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我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9 届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学院毕业生人数的 10%,小数点后可四舍五入。名额分配见(附表 4)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较好,在历年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

(五)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公认的优秀论文,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在重大活动(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自愿到艰苦地区支教的。

三、评选报送流程及材料

1.班级推荐

各班级深入动员,向学院推荐参评对象,参评对象需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2、学院初评及公示

我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公示三天。

3、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材料纸质版

报送材料电子版

2019年1月11日5:00前,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562701251@qq.com,纸质版报学习部部长许文雪。

1.枣庄学院 2019 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1)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枣庄学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附件 2)

2.枣庄学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附件 3)

五、附件:

1.枣庄学院 2019 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枣庄学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枣庄学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4.文学院 2019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文学院党总支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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