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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12-04 00:00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在我国“12·4”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枣普法办[2018]1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12月份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我校《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活动方案》(见附件)要求,在宪法宣传月中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宪法和法治意识,更好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请各单位、各部门2019年1月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邵清清 联系电话:3786718

电子邮箱:zzxyxcb67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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