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发【2018】4号文件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2号)文件精神和《枣庄学院关于做好<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方案(草稿)》的文件要求,为在全校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意见》精神,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校党委的要求落实到实处,现将《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简称(意见)(见附件)。
二、学习意义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育和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三、学习要求
请各单位、各院部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把握总体要求,按照校党委《枣庄学院关于做好<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学习宣传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调研工作方案(草稿)》计划安排,根据单位具体实际,利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双周三主题党日活动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开展集中专题培训,进行学习宣传研讨,充分调动教师主动学习、积极参与、投身工作的积极性。
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