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全面、认真地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外出及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处、网络中心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值班表于3月31日前报送综合楼八楼值班室804房间。值班人员每天上午8:30前在综合楼一楼值班室签到)。
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