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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劳动节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00:00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安排,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5月5日上班、上课,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为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班级通过班会、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重点对宿舍防火消防教育、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教育、防范非法校园贷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安全知识进行多途径强化教育引导;要全覆盖教育每一个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提高警惕。

2. 严格执行离校报告登记制度。放假前,各班级应做好假期安全教育,提前了解、登记学生假期去向、行程和联系电话,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严禁学生擅自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辅导员应保持与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联系畅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管理。各班级应加强对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生活、心理、思想动态的关注,一旦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妥善的安排处理并与辅导员沟通,辅导员及时向党总支反映。各班级提前统计每位同学假期去向,于4月29日前分别发给辅导员和学生会纪检部,纪检部汇总后报团总支备案。对不按时上报的班级进行通报并按要求扣量化分0.3分。各班级于5月4日晚8点前将各班级返校情况报纪检部,纪检部统计后报团总支李蕾蕾书记。

3.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春夏之交,阴雨潮湿,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班级严禁以班级或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及时做好学生信息沟通反馈。假期中各班级辅导员、班长要安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党总支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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