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我院在院会议室召开了文学院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要讲话精神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文件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并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宋建修主持。
宋建修领学后指出,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大背景,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课”讲得透、谈得深,用意非常深刻。这次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行了精妙总结,为广大青年干部知指明方向--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并从六个方面向中青年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对党忠诚、理论联系实际、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开展自我批评、敢于斗争、艰苦奋斗。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增加了对财政违法行为责任人行政处分条款, 总结了改革开放 20 年的执法经验教训, 提出了—种既对事又对人, 既对单位又对责任人个人, 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机制。《条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财政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对纠正财政违法行为,严肃财政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宋建修要求要在全院范围内迅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要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融入到我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当中,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加强研究诠释,为全面推进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而不懈奋斗。
同时要有重点地做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下一次全体教师会议上集体学习《条例》,加大对报账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明确相关责任,切实增强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联系沟通制度,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党政领导共同担负起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在下一步的报销签字中加强对教师个人科研经费的审核力度,防止财政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