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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专业认证实施方案
2019-07-30 00:00     (浏览量:)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完善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等专业认证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走向质量革命,以国家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南,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以持续改进为主线,注重专业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完善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专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工作思路

(一)全面启动

为实现和落实专业认证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院正式全面启动、同步推进专业认证,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工作,按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认证理念认真落实自评自建,全面启动专业认证的学习调研、团队组建、方案制定、条件建设、制度建设、自评自建等基础性工作。

(二)分步推进

根据国家专业认证办法、认证程序、认证标准和相关要求,按专业认证的规范进程,积极推进自评自建,切实提高专业认证申请与认证通过率。

(三)优先投入

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对先行申请国家专业认证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据其需要给予更多的建设经费支持,以保障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条件建设、队伍建设和校内自评等方面的需求。

(四)成果受益

文学院将对专业认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认证目标

以专业认证作为文学院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突破口,积极探索构建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特色的,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清晰、明确、可考量的毕业要求,推动教学模式改革,构建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监控及跟踪反馈机制,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专业认证申请与认证通过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

组 长: 杨全顺 史大丰

副组长:段圣玉 王昌龙 张凯(常务)

成 员:顾玮 葛婷 马芳芳 吕冰 李波 王寒 张望发 李莹 姜克滨 刘成 韩笑 杨晓红 郁辉 贾鲁华 王茜

秘 书:范伟 王晓冬

工作小组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主要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研究专业认证标准,全面负责专业建设工作;

3.完成《专业自评报告》《认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的撰写、修改和完善;

4.完成专业认证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5.做好专家考查的各项准备,及时准确提供各种信息,做好相关调阅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专业认证现场考查相关工作;

6.完成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推进步骤

(一)启动阶段

1.组织相关会议,做好专业认证工作计划,正式启动专业认证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专业认证申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成立专业认证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分工。

3.选派一部分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进行深入学习调研,培养一批熟知认证工作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二)专业建设、自评阶段

1.按照《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业建设,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养目标、细化毕业要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反馈机制等环节。

2.根据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标国家专业认证标准,分解指标及主要任务,进行自查自评。按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进行专业认证申报准备工作。

3.结合相关专业《专业自评报告》及启动阶段工作状况进行自评,深入推进认证工作。

(三)组织申报阶段

1.根据校外专家的反馈意见建议,完善《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2.按规定向相关机构和部门提交《专业自评报告》及《认证申请书》。

3.做好向专家介绍专业情况及专家进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专业、教研室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认证文件精神,理解专业认证的理念、内涵和总体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克服等待心态,积极迎接挑战,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全面引领专业建设。

2.各专业要充分开展调研,提高认识。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宣讲,使他们提高认识,掌握认证理念。

3.通过开展院内自查,掌握专业自身建设情况以及专业水平在全国、全省所处位置,未来的发展定位及发展方向等问题,明确专业建设工作内容,切实把专业认证工作与日常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文学院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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